|
作为报酬的金额扣除的遗漏进行了分析。报告顾问在审查 RIR/99 第 357 条时指出,将扣除额限制为每月和固定金额“旨在防止偶尔支付的过高金额作为非雇员管理人员的薪酬从实际利润中扣除” .如果没有要求支付最低限度统一的要求,该规则将具有弹性,可以容纳任何东西,因此一切都适合报酬的概念,因此可以扣除”。 最后,在第将取决于董事的资格:如果他们被视为“董事-雇员”,则费用将根据《公司法》第 299 条第 3 款、第 359 条和第 462 条第三款予以扣除。 法律第 3 条第 1 款;如果他们被归类为管理人,则禁止扣除是根据第 303 条;357,唯一段落;和 RIR/99 的 463。基于这些前提,由于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得出合议庭的结论,即公司与董事之间的联系不是 CLT 关系,而是法定关系,因此基于《RIR/RIR》第 357 条唯一段落维持了评估。 99.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背景,在 Carf 中,出于扣除 IRPJ 的目的,出现了关于支付给董事和管理人员的金额的周期性和可变性的相关性的讨论。
请记住判例的适用范围必须基于对高级法院在巴西法律秩序中的主导作用的理解——最高法院或 Vertice,其裁决指导法院本身和其他管辖案件现在有必要强调 STJ 在 REsp n° 1.746.268/SP 中决定的内容。 在这个关于这个问题的首个先例中,再次明确了联邦立法过时的问题,领先的投票是基于里卡多·马里兹·德奥利维拉的教训,他说: “但是,所有仍然存在的限制成本或费用扣除的条款都带有这种不合时宜和合法性的倾向。它们之所以不合时宜,是因 冰岛电话号码表 为第一个禁止扣除的法律条款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的商业场景与商业场景完全不同。现在的时代是家族企业和家族成员管理者的时代,现在家族企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而且普遍处于专业化管理之下,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则受到假定利润甚至简单政权的驱动,利润根本不重要。成本和费用,无论存在与否。它们也是不合时宜的,因为自 1996 年以来,利润分配有了豁免,无论如何,掩盖有效利润都没有意义另一种类型的成本或费用,对于接收者来说,成为应税]。
出于这些原因,STJ第一小组的大多数部长得出的结论是,在计算IRPJ时,使用实际利润制度,禁止扣除向管理人员和顾问支付的款项,这些款项与每月固定金额不符, “毫无疑问,CTN 第 43 条和第 44 条中规定的规范是脆弱的,这两个条款都是根据宪法收入概念解释的”。 鉴于这种情况,尽管 Resp n° 1.746.268/SP 中给出的决定并不正式约束联邦税务局或 Carf 顾问[17],但 STJ 的理解可能是关于第 43 条第 43 条的废弃,§第 5,844/1943 号法令第 1° 款“b”为涉及董事和管理人员可变付款扣除的讨论带来了新的轮廓。白,与信贷挂钩的 GFIP 的事先整改是使用不当金额的必要条件,因此,因未整顿附属义务而导致的补偿被拒绝,一直是该机构本身评估的重点,包括适用社会保障立法中规定的加重罚款条款,而不仅仅是第 8,212/91 号法律第 32-A 条中的规定。 在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将政治代理人纳入一般社会保障制度的强制被保险人违宪后,各市政府向税务上诉行政委员会(Carf)提出了关于纠正 GFIP 必要性的讨论。
|
|